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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校

学院组织召开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信息来源:四川民族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2016年4月13日上午8:30,郭庆义院长在综合楼1015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四川民族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

会上,资产管理处陈刚处长传达了“四川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四川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厅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139号)文件精神。

陈刚处长还对我院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布置。由于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要求各系(部)的行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按期完成资产清查和核实资产信息库工作任务。

随后,郭庆义院长对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系(部)、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有关规定,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认真摸清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做到账实相符。各系(部)、各部门要如实反映资产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对未按照要求进度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要追究责任。监察审计处要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

对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学习了学院四个文件,分别为:《四川民族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的通知》(川民院发[2016]16号);《四川民族学院关于印发〈四川民族学院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的通知》(川民院发[2016]17号);《中共四川民族学院委员会 四川民族学院关于印发〈四川民族学院会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民委发[2016]14号);《中共四川民族学院委员会 四川民族学院关于印发〈四川民族学院外出考察调研的意见〉的通知》(川民委发[2016]15号)。

会议最后,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对今年开学以来各系(部)、部门已购买的打印纸报销事宜提出了要求。(文、图/龚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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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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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庆义院长在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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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四川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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