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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校

学院召开2016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审定会

时间:2016年05月01日 信息来源:四川警察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4月11日,学院在行政会议室召开2016年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审定会,听取学院改革办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创新学生警务化训练管理一体运行模式”、“加快现代警务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全面落实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介绍及意见建议。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院党委书记、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光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改革办主任伊良忠,党委副书记吴健强,党委常委、副院长陈真,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唐雪莲,五项重点改革任务责任部门负责人,改革办成员参加会议。
    张光华书记充分肯定了改革办工作并指出,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质量整体较高,有思想、有亮点。他强调,改革不是推倒重来或另起炉灶,而是在行径中进一步发展完善,不断迸发活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框架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对公安院校的改革方向和发展重点作出明确要求。在此大背景下,学院两年多的改革工作举措和成效,不仅顺应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分类发展的方向,也契合了公安院校教育改革的路径。今后要继续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理性发展,处理好年度改革任务与总体发展目标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
    张光华书记要求,相关重点改革任务组要根据学院特点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地确定年度改革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站在全局的高度承担具体责任。院领导要抓好分管部门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大相关工作推动力度。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架构性、渐次性、持续性的原则,结合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报分管院领导审定,报改革办汇总,尽快动员部署、推进落实。(改革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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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四川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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