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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校

我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4-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时间:2016年08月07日 信息来源: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2016年7月5日,市委、市政府下发表彰决定,授予我校“2014-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标志着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2014年以来,我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师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文化建设为重点,以 “牵手教育”、“文化精彩 我精彩”校园文化艺术节、“理论热点问题师生对话会”、党员“一联一”等一系列品牌育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形式、方式和方法,全面开创了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我校再次被评为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的集中检阅。我校将以荣誉为鞭策,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广泛、深入、扎实的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朝阳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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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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