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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校

国际合作办学新思路 助推向北开放新行动

时间:2017年01月06日 信息来源: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按照盟委、行署向北开下班作部署及学院联合办学工作部署,为积极相应自治区向北开放发展战略思想,进一步落实学院与蒙古国国立大学签署的协议内容,应蒙古国立大学约请,我院副院长范勇毅、对交际流中间主任吉日嘎拉、旅游与公共管理系主任顾庆华、师范教育分院主任王玉泉一行于12月18日至22日赴蒙古国乌兰巴托市,考察了蒙古国国立大学等院校。



考察组一行首先考察了蒙古国国立大学。与孟和巴图副校长、蒙古语言文学系教学计划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巴雅尔赛罕、商学院院长宝勒尔玛等相干人员座谈交流,针对师资培养、互派留门生、联合招生等项事宜进行了洽谈。根据协议内容,在互派留门生、互派师资、师资培养、专业建设、联合招生、学术研究等合作办学领域,与蒙古国国立大学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和研究,确定了详确的合作方案。决定自2017年9月起,国立大学采取2+2或3+2办学模式,在蒙古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等专业领域从我院在校生中以每个专业10-30人名额招收本科生。预科班在2017年3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进行,由国立大学安排师资教学。共同制订了合作办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商讨了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安排、教师安排、教学方法、卒业设计等,并且确定了招生录取体例、考试模式、留宿安排、学费标准等相干事宜。同时,商定了国立大学将在我院设立硕士、博士学位教学点、2017年合作研究课题、师资培养等合作项目的细致方案。

考察组一行对蒙古国文化艺术大学进行了实地考察,与蒙古国文化艺术大学副校长阿拉坦其其格和音乐系主任刚其其格等相干人员,就合作办学、互派留门生、师资培训、文化交流等相干事宜进行了初步洽谈,就签订联合办学等项事宜达成了共识。双方商定于2017年1月17日在乌兰浩特签订合作协议。

与蒙古国少儿艺术创作中间乌仁必力格主任等相干人员签订了联合办学增补协议,并就有关事宜达成了初步意向。决定与蒙古国少儿艺术创作中间合作,自2017年起,在学前教育和旅游管理专业领域进一步落实协议项目,实质性的开展门生互派、实习实训、师资培养、共同开发专业等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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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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